视频编码平台
Sisvel 的 VP9 一站式解决方案
关于 VP9
VP9 是 Google 于 2013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一种视频编码格式。该格式是在其前身 VP8 格式基础上演进开发的,旨在打造更高效的编解码器,以生成更紧凑的数据流(尤其针对高清和超高清内容),同时将解码复杂度的增幅控制在合 理范围内。“VP9 相较于 VP8 的技术突破”被定义为“符合代际演进规律的升级”。
VP9 的定位是与 AVC 和 HEVC 在网络视频内容分发领域竞争。该格式主要被过顶媒体服务服务(OTT)采用,同时也是用于 WebRTC 视频通话的可选编解码方案。
大多数浏览器和 Android 设备都支持 VP9 解码。
如需更多有关VP9的技术性信息,请访问: https://www.webmproject.org/vp9/
视频编解码器的未来掌握在我们手中
科技创新惠及大众。但研发是一项成本高昂且周期漫长的活动。如果研发活动的投入无法得到公平的回报,进一步创新的动力将会被大大削弱。确保研发活动资金投入是构建创新生态体系的根基。
更多有关视频编解码技术的发展历程,请观看专题宣传片段
专利权人
Sisvel 有权对以下专利权人拥有或控制的 VP9 专利授予非独占许可:
Dolby International AB
Electronic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Research Institute(ETRI)
Dolby Video Compression, LLC (formerly GE Video Compression, LLC)
Godo Kaisha IP Bridge
IDEAHUB Inc.
JVCKENWOOD Corporation
Korea Advanced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AIST)
Korean Broadcasting System (KBS)
Koninklijke Philips N.V.
NTT, Inc.
NTT Docomo
Orange S.A.
Sejong University
SK Planet Co., Ltd.
SK Telecom Co., Ltd.
Toshiba Corporation
University - Industry Cooperation Group of Kyung Hee University (UICGKHU).
Xylene Holding S.A.*
*Xylene Holding S.A. 持有的专利包括原属三菱电机株式会社所有的专利。
专利
Sisvel 有权对专利手册中所列 VP9 技术规范的相关专利授予非独占许可。单击下方下载文档。
关于 Sisvel 的 VP9 许可项目,部分参与项目的专利权人签订了一项涵盖 VP8 视频格式的协议,并进一步约定在一款新一代 VPx 视频编解码技术中对这些 VP8 技术授予分许可(即 Google 和 MPEG LA 达成的协议 —详见《Google 和 MPEG LA 宣布达成 VP8 视频格式协议》– https://www.mpegla.com/wp-content/uploads/n-13-03-07.pdf [mpegla.com])。 在 VP9 项目建立前,Sisvel 与各专利权人已完成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并通过极其谨慎地专利审查,确保该项目仅针对尚未包含在上述协议的 VP9 技术规范专利提供许可。
通过这些文档中的表格,意向方可以了解符合VP9技术规范的产品如何实施该许可下的专利。为此,表格注明了相关技术 规范及其章节。
VP9 专利手册 *
注:Xylene Holding S.A. 持有的专利包括原属三菱电机株式会社所有的专利。
*该专利手册和专利清单将在新评估完成后不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VP9 许可条款
Sisvel 就 VP9 技术规范的相关专利提供有偿、不可转让、不可分许可的非独占许可。该许可涵盖任何使用 VP9 技术规范的消费产品。
Sisvel 提供的专利许可不涵盖组件或半成品,如芯片组、半导体组件或嵌入式模块等。
专利费率按每台设备计算,适用于使用 VP9 技术规范的消费类设备,具体如下表所示:
标准费率 | 履约费率 | |
|---|---|---|
消费类显示设备* | 0.24 欧元 | 0.18 欧元 |
消费类非显示设备** | 0.08 欧元 | 0.06 欧元 |
*消费类显示设备是指能实现数据和/或图像的可视演示功能的任何消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计算机、二合一设备、电视机、投影仪、照相机(带显示屏)和摄像机(带显示屏)。
**消费类非显示设备是指不能实现数据和/或图像的可视演示功能的任何消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机顶盒、游戏主机、虚拟现实和/或增强现实设备、加密锁、解码器和播放器、家庭影院和流媒体播放器、照相机(无显示屏)、摄像机(无显示屏)、台式机(无显示屏)和显卡。
如果被许可人完全遵守其在VP9专利许可协议下的义务,则每件被许可产品适用履约费率。
作为上述持续使用专利费方案的替代方案,还有承诺销售量模式可供选择。在这种方案下,被许可方需按日历年预付专利许可费,具体金额依据所承诺的相关AV1产品类别数量及下表计算:
消费类显示设备
最低承诺门槛(设备数量) | 最高承诺门槛(设备数量) | 每台设备适用的专利费率 |
|---|---|---|
1台 | 100,000台 | 0.126 欧元 |
100,001台 | 1,000,000台 | 0.117 欧元 |
1,000,001台 | 25,000,000台 | 0.108 欧元 |
25,000,001台 | 75,000,000台 | 0.099 欧元 |
75,000,001 台或以上 | 无限制 | 0.090 欧元 |
消费类非显示设备
最低承诺门槛(设备数量) | 最高承诺门槛(设备数量) | 每台设备适用的专利费率 |
|---|---|---|
1台 | 20,000台 | 0.042 欧元 |
20,001台 | 200,000台 | 0.039 欧元 |
200,001台 | 5,000,000台 | 0.036 欧元 |
5,000,001台 | 14,000,000台 | 0.033 欧元 |
14,000,001 台或以上 | 无限制 | 0.030 欧元 |
如有需要 , 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多信息。。
有关VP9许可项目下的完整条款和条件,可通过以下链接查阅许可项目: VP9 协议。
被许可人数量
该数量是指目前签订了最终版许可协议(涵盖VP9和/或AV1专利)的公司数量 VP9 和/或 AV1 。
当前 VP9/AV1 被许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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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本章节将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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