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上诉法院对 InterDigital 诉联想案的裁决带来的 FRAND 启示
最新英国 FRAND 裁决延续了过往里程碑案例的关键脉络
作者:Donald Chan
上个月,英格兰及威尔士上诉法院对 InterDigital 诉联案作出判决,这是英国法院有史以来第三次设定公平、合理且无歧视 (FRAND) 费率的案件双方诉讼当事人都在这项二审裁决中找到了值得庆祝之处:InterDigital 欣然接受了总赔偿金额增加 5500 万美元的判决,并认可法院关于溯及 2007 年所有历史销售均须支付利息的裁定;与此同时,联想对 0.225 美元的单台专利费标准表示满意,并公开承诺按此金额签订前瞻性许可协议。
关于哪一方获益更多,公众已有诸多讨论。但更重要的问题是,我们能从该案中汲取哪些关于英国法院处理 FRAND 案件方法的启示,以及这可能对蜂窝通信标准必要专利 (SEP) 领域的许可实践产生何种影响。
以下是我研读该裁决后得出的五点启示。
1.英国的 FRAND 费率确定更像一门艺术而非精确科学
该裁决再次确定,在英国法院设定 FRAND 费率并非一门精确科学。相反,它通常是一个在双方立场之间寻找中间地带的过程。上诉法院法官 Birss 在上诉裁决中这样描述他如何得出 0.30 美元这一调整前专利许可费率:
“……我们知道 0.24 美元略低。根据法官的认定,我们也知道 InterDigital 主张的 0.61 美元或接近该数值的金额过高。0.30 美元是下一个合乎逻辑的数 值,即从 2017 年 LG 案的费率适度上调而得”。
类似的方法也被用于计算 0.75 的调整比例,最终得出了 0.225 美分单位专利许可费率。
这让人想起 Birss 法官在 2017 年 Unwired Planet 案中关于 4G SEP 协议栈的裁决。该案中,法院认为华为主张的 1,812 项“过高”,而 Unwired Planet 主张的 355 项“过低”,于是法院将 1,812 减半(得 906),将 355 加倍(得 710),然后取两个数字的平均值并取整(“取折中数得到 800。综观全局,约 800 是公平的,我认为这是一个合适的数字”)。
2.费率是支付的费用,而不是口头表述的费用
法院再次认可使用‘简单拆算法’来比较可比协议间的费率——即用支付的总金额除以涵盖的过去和未来单位数量。正如一审判决所述:“FRAND 费率应关注被许可方与许可方之间实际流转的金钱(和其他利益)[…] FRAND 与任何一方为支付或收到的金额所做的内部辩解理由无关,也不应受其影响。”对于潜在的未来诉讼当事人而言,关键是要考虑可比协议在这种简单方法下如何堆叠——无论这些协议在双方的账目上是如何处理的。
3.强有力的可比证据至关重要
英国法院在 FRAND 案件中继续青睐可比协议分析法,而这一最新裁决对本案中提出的‘自上而下法’不予采纳。InterDigital 未能说服合议庭,认为其两个“自上而下”交叉检验中较简单的一个应被考虑。Arnold 大法官同意一审法官的观点,即可比协议分析是估算 FRAND 费率“可靠得多的基础”。
这意味着英国 FRAND 诉讼的潜在当事人不应过度依赖“自上而下”的专利许可费计算方 法,而应确保其提出的报价有强有力的可比许可证据作为支撑。
4.对过往销售大幅打折不符合 FRAND 原则
法院采取了一项值得欢迎的立场来抵制拖延战术,要求联想为其所有过往销售支付费用,并拒绝免除或降低所施加的利息。裁决指出,实施方不应因拖延而获益——无论拖延是否是其过错。法官们也承认,许可谈判的长期拖延往往对 SEP 持有者造成不对称的损害。
在将专利许可费率从一审判决水平上修时,法官们认为,在可比协议中对过往销售进行大幅打折——这一行业普遍做法——是被强加给 InterDigital 和其他 SEP 持有者的,因此不符合 FRAND 原则。上诉法院法官同意一审法官的观点,认为这种情况代表了“一种全行业性的扭曲,法院有必要予以纠正”。
5.意愿与 FRAND 费率确定无关(至少在本案中如此)
法院承认,其对专利许可费率的上修,给一审法官关于“InterDigital 曾作为不情愿许可方”的认定提出了质疑。然而,上诉法院拒绝深入探讨这个问题。法院认为,双方过去的意愿与费率设定工作无关。Arnold 大法官表示:“唯一的问题是什么样的金额才符合 FRAND 原则。除了可能向最高法院提出的进一步上诉外,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
不过,这种处理方式源于 InterDigital 最初构建其诉状的方式——该公司请求法官裁定:1)其报价是否符合 FRAND 原则;以及 2)如果不符合,哪些条款符合 FRAND 原则。这正是为什么上诉法院采用了其整体方法,即寻求确定一个假想情境下,一个善意被许可方与一个善意许可方会达成什么协议。
未来的原告若希望法院将对方的行为纳入考量,应须注意到这一点,并据此构建其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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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又一宗上诉法院案件的尘埃落定,英国在 FRAND 案件的审理上持续发展出独特路径。如果诉讼双方真如其声明所表现的那样对这一结果感到满意,那么我们很可能看到更多诉讼在英国这个司法管辖区上演。
Donald Chan 是 Sisvel 的 FRAND 和专利许可费总监。
本文由他以个人身份撰写。文中表达的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 Sisvel 的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


